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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 各位坛友:老宋遇到*了,如何应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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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1 20:25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北京中仪天信科技有限公司
各位坛友:
  老宋热衷于热处理事业,不用表白,日久大家自知。近日,发了设备帖子,有人怀疑;讲理论,一些郎中乱开方子,随后一片无知应和声;发了回复,版主随便删减,无法表达意愿或表达成反义。老宋遇到鬼了,怎么办?大家指点指点,行吗?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1 21:38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“一个晶格相同的组织,在光学显微镜下,我们看到的是一样的,那么,贝氏体与马氏体晶格一样,你如何辨别贝氏体量,光学显微镜黑白法那是骗人的,我当面驳斥过轴承行业专家,他们无语”——我等皆醉你独醒啊?
“有个瓦轴专家提出贝氏体淬火是先有马氏体,后有贝氏体。我为此提出过异议,·······”******?你不懂的就不会存在么?
本是很尊重你的,可*******。
看你***********,唉!主啊,*******,阿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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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16 天

[LV.4]偶尔看看III

发表于 2012-10-21 21:4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stigershu 于 2012-10-21 21:47 编辑

对于你所提出的问题,回复如下:1、涉及攻击性、谩骂性帖子,已删除。2、涉及无关热处理技术交流,或者无关对应主题帖讨论内容的回帖,已删除。3、涉及技术交流贴,在技术交流里混杂其他攻击性、谩骂性文字,作相关内容删除,但不更改任何技术交流内容。
(备注:所有被删除的帖子,在论坛后台均有记录可查,由谁什么时候作的何种操作;所有被编辑帖子,在对应帖子上有记录是谁编辑的。论坛管理员们每作一次管理操作均由依有据可供查询)

再次作个说明:热处理技术论坛,是一个公共的热处理技术、工作交流平台,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热处理技术交流,至于其他无关内容,要八卦小道消息的请到天涯,要发布新兴无关热处理信息的请去网易,要解决个人私人恩怨的,请自行找线下的方式解决,请不要坏了热处理论坛这锅粥。再次感谢并欢迎现有的70479名以及更多还未注册的热处理同仁们,积极参与热处理技术、工作交流,大家共同维护这个来之不易的交流平台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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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1 22:51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论坛是大家讨论的平台,交流的平台,互相学习的平台,何必出言伤人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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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2371 天

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发表于 2012-10-21 23:20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编辑违规内容是最轻的处罚。
然后依次是扣分,屏蔽、删除,禁言。
不知楼主所讲的哪些内容被删除后“无法表达意愿或表达成反义”,难道谈技术问题非得使用攻击性语言甚至是骂人的脏话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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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1:14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和谐社会  都是同行 求同存异吧 争论只限在专业上 对事不应该对人 希望大家正确对待 别伤了和气 好的论坛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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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197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1:57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llyyhh520 于 2012-10-22 11:58 编辑
bdgy 发表于 2012-10-22 11:14
和谐社会  都是同行 求同存异吧 争论只限在专业上 对事不应该对人 希望大家正确对待 别伤了和气 好的论坛环 ...


赞!万事和为贵。能在这里认识,并相互学习,这是缘份,大家都要珍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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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9 天

[LV.3]偶尔看看I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2:40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是讨论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地方,这样我觉得太没意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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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3 天

[LV.2]偶尔看看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3:1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容乃大,无欲而钢!万望自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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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3:5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llyyhh520 发表于 2012-10-22 11:57
赞!万事和为贵。能在这里认识,并相互学习,这是缘份,大家都要珍惜。

大家也要谴责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不文明的语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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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14 天

[LV.3]偶尔看看I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4:15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些说出不文明语言的人,都是些没有修养之人。心胸宽阔之人不会和他计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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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5:46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shaod 发表于 2012-10-21 21:38
“一个晶格相同的组织,在光学显微镜下,我们看到的是一样的,那么,贝氏体与马氏体晶格一样,你如何辨别贝 ...

     “光学显微镜黑白法那是骗人的”,那就是说彩色金相才是真实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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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6:04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以前也见过一个贴子,某位会员和一名版主争论(先声明下,确实是那位会员先将争论升级为攻击的),接着互相有攻击的语言,然后那个帖子就被禁止回复了,我想说的是版主这么多,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大度吧,当然了按照比例来说,一般的会员不大度的更多,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版主都有禁止回复的权力。我想说的是万一发生争论了,能不能单独开辟出一个版块,设置一个比较高一点的发言权限,让当事人畅所欲言一下,不知道行不?我是路过打酱油的,不会把我也给禁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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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6:35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zzy0566 发表于 2012-10-22 16:04
我以前也见过一个贴子,某位会员和一名版主争论(先声明下,确实是那位会员先将争论升级为攻击的),接着互 ...

    那还不如二人自己单独约个时间、地点,来个华山论剑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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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6:46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技术争论倡议,人身攻击禁止,见解不同自有他人辩明,何须攻击人身!望各位自尊、自重、自爱,还论坛一个清净空间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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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296 天

[LV.8]以坛为家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6:54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问题可以讨论,想单挑可以相约北京著名的某个公园啊。都是高素质人才,这里热处理同胞交心之地,怎么会有鬼呢?让技术的归技术,艺术的归艺术,暴力和谩骂就不要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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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2-10-22 17:0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尚贺军 发表于 2012-10-22 16:54
有问题可以讨论,想单挑可以相约北京著名的某个公园啊。都是高素质人才,这里热处理同胞交心之地,怎么会有 ...

     鲁迅:咒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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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380 天

[LV.9]以坛为家I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8:10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每人的理解不同,在论坛上学到自己需要的,又何必要求大家的观点一样呢?别人就是不对,又何必生气,伤害自己呢?不要太多在乎他人!社会人多了,呵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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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270 天

[LV.8]以坛为家I

发表于 2012-10-22 19:5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孤鸿踏雪 发表于 2012-10-22 16:35
那还不如二人自己单独约个时间、地点,来个华山论剑呢

去CF创2个账号,来次PK不是更直接,不知道杨工知道这游戏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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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2 19:57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LINFH 发表于 2012-10-22 18:10
每人的理解不同,在论坛上学到自己需要的,又何必要求大家的观点一样呢?别人就是不对,又何必生气,伤害自 ...

林子大了,啥鸟都有,玩,专业是乐趣,每一天有同行和你游戏,多好!没有气与不气一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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